关于袁店一井煤矿一起醉酒驾驶问题的通报

日期:2023年04月04日  点击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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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机关各部门:

《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作风建设“十条禁令”》下发以来,矿区酒驾醉驾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知敬畏。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教育警示,发挥惩治震慑作用,现将袁店一井煤矿一起醉酒驾驶问题通报如下。

2023年3月3日22时许,袁店一井煤矿综采一区党支部书记、车间工会主席陈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烈山区基地北路与矿南路交口南200米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目前,袁店一井煤矿党委已对陈波进行停职处理。

近年来,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严查严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特别是把酒驾醉驾列入作风建设“十条禁令”之后,袁店一井煤矿仍然发生酒驾醉驾顶风违纪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纪法缺乏敬畏,对集团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反映出袁店一井煤矿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所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深入;袁店一井煤矿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要求不严。

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党委作风建设“十条禁令”,举一反三,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引导广大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纪检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深挖其背后“四风”等问题,让纪律“带电”、让制度“长牙”。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洁身自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把牢人生“方向盘”;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矿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带头发扬好的作风,摈弃陋习,倡导健康生活,以昂扬斗志和满格精神状态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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