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发现你单位还有少数问题整改不到位,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和领导小组要求,请立即组织整改,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近日,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巡察办向六届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的6家单位分别下发了《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督办函》,这是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淮北矿业集团党委着力构建巡察整改闭环管理机制。今年8月,印发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将整改工作量化,对巡察整改关键环节制订差别化评分标准,客观评价巡察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按照淮北矿业集团党委统一部署,3个巡察组于今年初完成了对6家二级单位党组织的第一轮巡察。10月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暨六届集团党委第三轮巡察驻点结束后,3个巡察组直接转化为巡察整改评估组,于11月初对第一轮巡察的6家单位党组织整改成效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回头看”“回马枪”的形式,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出现新的问题。
集团党委3个巡察整改评估组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检机构和组织部门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公开、干部群众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入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按照细化的4大类、9项分类指标和26项具体成效评估指标,分别打分,确定“好”“合格”“较差”三个等次,并根据所有指标评估情况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在此基础上,注重突出结果运用,用好“评估报告”。形成发现问题、量化评估、整改提高的成果运用机制,杜绝“嘴上整改、纸上整改、形式整改”,通过评估过程的“刨根问底”,评估后的“发函督办”,让装样子的单位过不去评估工作的“铁门坎”,确保巡察整改件件落实、事事见底。同时,将成效评估结果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激发整改合力,促进了巡察整改及成效评估工作向纵深推进。
(审核:胡于红 责编:王宏杰)